為進一步增強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市人社局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創業貸款對象范圍,大力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一是拓寬貸款對象范圍。將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在目前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基礎上調整擴大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二是提高貸款額度。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貸款額度提升為10萬元,將二次貸款人員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20萬元。三是延長貸款期限。面向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由目前的最高不超過2年調整為最高不超過3年,并經金融經辦機構認可后可延展一次,延展期不超過1年,延展期內貸款不貼息。四是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將現行適用于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調整為適用于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調整至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經相關機構認可后提高至500萬元,扶持小微企業發展。五是提升服務效率。加強與銀行、財政部門協調配合,簡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手續,細化完善具體操作措施,全面提高貸款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及時將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到位。